□ 记者 吴启珍
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选举产生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先后进行了宪法宣誓。
丽水大剧院内,红旗鲜艳,国徽高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带领各副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吴舜泽带领各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傅智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斌先后走上宣誓台,面向国徽、右手举拳,向宪法许下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神圣的仪式,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也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誓词宣读完毕,会场响起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也进行了宪法宣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据了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为落实好这一制度,省人大制定了《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