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1—2月,我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1—2月,我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亿元,同比增长1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一,其中2月当月同比增长18.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
据介绍,1—2月我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快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汽车促消费效应明显。1月25日,全市发放1500万元汽车消费券,汽车零售拉动1—2月限上社零额7.4个百分点;其次,消费券发放成效显著。为鼓励“就地过年”,各地均出台多种促消费政策,各县(市、区)共计派发政府消费券、文旅消费券、留丽消费券等3000余万元,拉动限上社零额5.1个百分点;最后,电商零售依旧强劲。在新春网络“年货节”和线上购物促销活动带动下,限上电商企业1—2月累计实现零售额5.5亿元,同比增长25.7%,拉动限上社零额4.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