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毛巧颖
本报讯 近日,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队员在开展桥下空间检查时发现,竟有村民在G330竹舟大桥桥下空间里养猪。
当天,执法队员检查到G330竹舟大桥附近时,发现有二十多头小猪在桥下休憩、追逐,附近区域还有搭建好的猪棚。执法队员随后进行了走访,经过询问和蹲守,找到了这些小猪的主人。“桥下空间不可以这样利用吗?”当执法队员询问时,他这样回答道:“这里遮风挡雨的,我看平时空着没人用,想着把小猪仔放在这里养正好。”
听到当事人这么说,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了劝说和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桥下空间是严禁挪作他用的,不可以堆放任何杂物或者圈养动物,这些非法行为不仅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更可能会危害桥梁的安全,十分危险。”
经过劝解与教育,当事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随即表明会配合执法队员,将猪栏拆除并将猪仔迁至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