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颖爽
本报讯 受朋友所托将10袋装有快递袋、塑料袋的垃圾袋进行处理,而他却将垃圾未进行分类直接扔在了家楼下的垃圾桶边,2月28日,市区一男子因其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
2021年12月19日晚上9时许,当事人金某某受朋友陈先生所托将10袋装有快递袋、塑料袋的垃圾袋从丽水经开区吴垵路的某服装店运走。金某某图省力,将10袋垃圾扔在了住所市区大洋河二区一楼附近的垃圾桶边。
2021年12月20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经巡查发现了其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经现场测量,垃圾占地长3米、宽1米。执法队员找到当事人金某某。案发后当事人已于现场改正了其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
2022年1月11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最终,确认当事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事实,并对金某某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