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邹丽
本报讯 有人在店面屋顶私建阳光房,还有人在自建房前公共空间上建围墙,昨天,这两处违法建设被依法强制拆除了。
昨天下午4时,记者跟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队员来到位于市区宇雷路上的某餐饮店,通过店内的简易钢架楼梯爬到一楼屋顶,发现一间阳光房。记者在现场看到,违建阳光房位于楼梯口上,约5平方米。执法队员组织工人对违建阳光房进行玻璃分解拆除。“这间违建阳光房面积小,又是在屋顶上,非常隐蔽不易被发现,经市民举报,我们依法向店主发放了法律文书,但整改限期到了之后,店主并未自行拆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队员曲业琨介绍。
至于另一处违法建筑则为市区天宁一村某自建房户主在立面外公共空间违法搭建围墙。曲业琨介绍,2月中旬,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处违法建筑,并立即向户主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整改期限到了之后,该户主同样未自行拆除。随即,执法队队员组织工人给予依法拆除。
曲业琨表示,少数市民认为没有举报,执法部门就不会对违建进行处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新发违建,相关部门将通过队员巡查、无人机航拍、卫片实时监控、热心市民举报投诉等手段,一经发现,必依法处理;此外,业主在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不确定是否属于违建,可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