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警讯警情

与“朋友”合伙开店 ,不料成了别人的“免费取款机” 警方提醒: 保管好个人的账号及密码

  □ 通讯员 刘璐媛

  本报讯 家住松阳县三都乡的叶老汉是名单身汉,平日里以采茶和打零工过活,家中还有一老母亲,靠低保维持生计。近日,叶老汉怎么也想不到,和自己一见如故的“好朋友”会将他的全部积蓄洗劫一空。

  叶老汉的“好朋友”是松阳籍男子潘某,潘某没有固定工作,靠四处借贷过生活。去年年底,两人在县城偶遇,潘某一见叶老汉穿着就知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瞬间看到了“商机”。潘某热情地上前攀谈,春节期间更是拎着礼物去了叶老汉家中拜年,两人相见恨晚。叶老汉将潘某视为知己。

  得到叶老汉的信任后,潘某便提出合伙开店的建议,不需要叶老汉经营,只需以其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申请贷款,就可以分红。叶老汉听得云里雾里,但出于对好朋友的信任,便欣然同意了。

  于是申请支付宝、开通银行卡等一系列操作后,叶老汉的账号及密码全掌握在了潘某手中。潘某带着叶老汉东奔西跑办理营业执照,但因为条件限制无功而返,眼看贷款是黄了,手头拮据的潘某最终将手伸向了叶老汉卡里的钱。潘某通过微信转账,陆陆续续从叶老汉卡里“取钱”,共计9800元。

  “我不知道什么支付宝、微信,哪里知道还能转账的,以为卡在自己手上就是安全的。”近日,终于发现积蓄不翼而飞的叶老汉急匆匆地来到松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通过办案民警协调,非法所得9800元已返还给受害人叶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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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02509.html 1 3 与“朋友”合伙开店 ,不料成了别人的“免费取款机” 警方提醒: 保管好个人的账号及密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