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民生

不装“阳光厨房”,不使用“外卖封签”

3月1日起 外卖商家有这些行为将受罚

  阅读提示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季颖颖 吴琼都 文/图

  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的外卖商家如果没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将收到处罚。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其中,《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对视频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做了明确规定。

  目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全市网络餐饮企业“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全覆盖。“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也有权拒绝签收。

  2月底前,外卖商家应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

  3月1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违规者不仅会被立案查处,还将被公示曝光。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02-24 不装“阳光厨房”,不使用“外卖封签”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02466.html 1 3 3月1日起 外卖商家有这些行为将受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