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余超
本报讯 2月16日下午3点半,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浙J的小型轿车存在超速行为,更让民警意外的是这辆车的前部有明显损坏,于是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
驾驶员谢某某告诉民警,他的车子三天前在贵州老家发生了事故,车子保险杠撞掉了。“当时我准备修的,但是修理店说要等几天。因为元宵节后工厂才复工,我着急赶回浙江上班,只好用绳子将保险杠绑在车前,准备开到浙江来修理。”然而这一开就是2000多公里,而且还存在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谢某某进行严厉批评,告知其要先将事故车辆修理后再上路行驶。最终,谢某某因驾驶车辆超速10%以上未达20%,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且按照民警的要求,将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就近到修理店进行修理。
高速民警提醒:车辆发生事故后,无论损伤如何,都应到修理店进行修理,在确保损坏问题完全解决以后,才能上路行驶,否则将会存在非常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