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刘璐媛
本报讯 春节过后,务工人员陆续返岗工作,流动人口逐渐增多。然而,在大家找寻工作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这不,2月15日,松阳就有两名房东因未按时报送承租人信息被罚。
为加强节后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2月15日,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公寓等承租场所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在入户走访核实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过程中,发现两家出租房未按时报送承租人信息。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两名房东因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被西屏派出所当场处罚。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