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雷刘健 胡小青
本报讯 2月15日凌晨,莲都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驾案件,结果涉事驾驶员语出惊人:“几个小时前,刚刚被缙云交警查过一次!”
据了解,2月14日晚,全市交警部门根据时间特点安排“禁酒驾”行动。2月15日凌晨0点30分左右,莲都交警大队岩泉中队在市区中东路小转盘附近设置卡点,对途经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当天2点55分左右,一男子显示有酒驾嫌疑,执勤交警要求其靠边停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42.3毫克每100毫升!已经达到酒驾标准了。”“唉,前面在缙云已经被拦过一次,到丽水又被拦!”男子得知自己酒驾被查时,向交警抱怨道。
经了解,中年男子姓麻。2月14日晚7点20分,缙云交警部门在县城鼎湖路鼎湖隧道西口路段将其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1毫克每100毫升,已经属于酒驾。执勤交警现场对涉事驾驶员麻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叮嘱男子不能继续开车。男子当时打电话联系朋友,自己坐在后排离开了现场。
而让交警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5个来小时,男子再次因酒驾被交警查获。男子将为其两次酒驾的行为受到严厉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