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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烟花爆竹,年味依旧不减

春节期间文明旅游成共识

  □ 记者 刘烨恒

  本报讯 根据《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包括除夕、春节等重大节日,全市规定区域内任何时间段都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除夕夜当天,松阳县樟溪乡溪下村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村民们围坐在餐桌前把酒言欢。

  随着天色渐晚,村民叶根兰家里响起了阵阵“爆竹声”,吸引了附近不少孩子前来看热闹。

  “我们家这个电子鞭炮,还是在我儿子结婚的时候买的。除夕夜开起来听一听,挺有年味的。”叶根兰家里的“爆竹声”,是一串电子鞭炮发出来的,只要插上插头,按下开关,电子鞭炮就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有着像真鞭炮一样的红光闪耀,看起来可热闹了。

  “县里规定,松古盆地内全年都不能放鞭炮,我们肯定也要守规矩。”叶根兰说,伴随着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各式各样的电子鞭炮、电子烟花流行了起来。

  “电子鞭炮能反复使用,既有年味又省下不少钱,我觉得挺好的。”叶根兰笑着说。

  除了在农村自家过年的人们外,居住在县城的市民们同样严格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

  “以前吃了年夜饭,小孩子就会想去室外放烟花。”松阳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家在春节期间夜间的活动,也从放烟花变成了到街上散步,“这些年县城的亮化工程很丰富,比烟花要好看多了。”

  “春节期间县城里再也没有出现‘烟雾缭绕’的情况,空气质量都好多了。”此外,吴先生说,随着烟花爆竹的禁燃,环境也比以前好多了,“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这个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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