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服务实用

市区生活垃圾 未定点定时投放将受处罚

  □ 记者 夏金地

  本报讯 近日,我市商业街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很多街边商户已养成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圾的好习惯,但还是有部分商家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有关部门表示,市区生活垃圾未定点定时投放将受处罚。

  据市民反映,市区上峰阁小区附近有店家未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圾,将垃圾随意扔在人行道上。对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街道执法队队员根据现场垃圾的种类做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处垃圾为旁边的店家所丢弃。

  该商铺员工表示,因为店铺营业时间较晚,早上也不营业,所以晚上营业结束后就会把垃圾放在人行道。

  随后,执法队队员对涉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店家进行调查取证,后续再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立即整改。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区垃圾分类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商业街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清运机制,加大对商户的分类宣传指导,同时还将联合执法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由执法部门按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罚。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1-12-30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95699.html 1 3 市区生活垃圾 未定点定时投放将受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