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 夏金地
近期,宁波、绍兴和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使得我省疫情防控压力陡然加剧,我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4号)》,明确要求“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和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
警惕不懈才能保障生命安全。“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我们也要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出门佩戴好口罩,减少传染、被传染风险。
前段时间的新疆旅游团传播链波及10余城市,此前张家界的一场演出致2000多人高风险,凡此种种,都在警示我们,疫情防控须臾不可放松,任何松懈任性都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复。
防疫不能松懈,更不能任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之前各地发生过个别人在防控面前任性妄为的事情,比如暴力抗拒社区防疫检查、不戴口罩、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量体温、登记信息等零星发生的事件,当事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也给予了人们相应的提醒与警示。
我们要知道的是,配合防疫工作,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要求。伪造健康码、隐瞒行程轨迹等绝不只是“私德”问题,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严惩。据杭州公安消息,最近的确诊病例庄某在接受医学流调中,多次未如实反映与他人接触史,致使另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未被及时隔离管控,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庄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其实,早在去年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为依法惩治相关违法犯罪提供法律依据,为疫情防控筑起了法治堤坝。
因此,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一方面市民需要不断提高在日常防疫中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对违反疫情规定的行为该处理的就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让防疫因为个人的任性妄为出现丝毫纰漏,防疫没有局外人,流调没有难言之隐。
我们要防范两种极端思维。疫情仍未远去,防控不能松懈,当前省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都在提醒着我们绝不能松懈。另一种是层层加码,一有风吹草动就搞起“一刀切”模式。在低风险区,要尽量给普通市民的生产生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