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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学生于1月22日开始放寒假,教师于1月24日离校,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学生报到时间为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7日正式上课。
□ 记者 吕恺
本报讯 昨天,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学生于1月22日开始放寒假,教师于1月24日离校,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学生报到时间为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7日正式上课。幼儿园、高中段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参照执行。
《通知》也对扎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疫情智控管理进行了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实现精密智控。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师生跨市外出报备管理工作,无特殊情况,师生一律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师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报备,并注意个人防护,返丽后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并及时向社区、学校报告。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师生家长讲卫生、除陋习,养成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作为“双减”后的首个寒假,《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育“双减”政策。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纪念馆、乡村文化礼堂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严禁各种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