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季晨吟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州廊桥保护规划》,指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处州廊桥的文物保护和管理,有效维护周边环境风貌,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完整。
处州廊桥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25座廊桥组成,分布在庆元、龙泉、景宁、松阳、青田等5个县(市)的多个乡(镇)村。处州廊桥的年代跨度从明至民国,具有历史连贯性,现存廊桥中明代建造的有3座,清代建造的有14座,民国建造的有8座。处州廊桥的结构类型多样,涵盖木拱廊桥、石拱廊桥、木伸臂梁廊桥和木平梁廊桥。
《规划》将处州廊桥的保护与发展分为城镇景观节点型、村落廊桥文化景观节点型、休憩为主展示利用为辅型、保护为主展示利用为辅型等四种类型,并实施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和治理虫害等四类保护措施。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市文物部门及时启动处州廊桥规划编制任务,通过对处州廊桥的保护与利用进行科学、合理地统筹规划,将处州廊桥的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相结合,使其真实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并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谋求文物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