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董浩 吴楚楚
本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公布了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名单。丽水市成功入选,成为全省首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的城市。
据了解,此次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计划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模式,实现系列关键技术突破,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