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何朝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莲都区医保局了解到,2022年度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据了解,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含以下几种:具有莲都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虽不具有莲都区户籍,但在莲都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在册学生、在园儿童;与莲都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形成婚姻关系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在莲都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筹集标准方面,2022年度莲都区城乡基本医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560元,其中个人缴纳480元,政府补助1080元,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具有莲都区户籍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90周岁以上人员、困境儿童和低收入农户纳入全额资助范围,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负担。少数民族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50%。
此次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参保对象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参保缴费的,2022年期间需就近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点或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缴费后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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