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 一言
据本报报道,为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16日下午,莲都交警大队在市区开展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个小时内查处255起相关违法行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至今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25亿辆。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而造成伤亡事故的主因是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众所周知,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自身安全的需要。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骑电动车者竟觉得“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于是,在大街上,有的人和交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看见交警在执勤就“乖乖地”戴上安全头盔,见没有交警执勤,就立马脱下安全头盔;有的只是把头盔简单扣在头上而不系上头盔带。
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戴头盔?究其缘由,除一些人安全意识淡薄外,还有一些所谓的理由,有的说挺贵的,不想花钱;有的说停车后不好放,怕丢;有的说嫌费事,能省则省;当然最多的是说,压头发,影响自己的发型。不难看出,侥幸心理很严重,认为不一定遇到危险,或者我自己按照交通规则骑没事的,或者说我骑得很慢,摔倒也没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可见,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
为此笔者建议:要养成戴头盔的行动自觉。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党员干部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质量安全要重视。从安全性考虑,建议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共享美好幸福的安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