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秋蕊 通讯员 李海花
本报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成功上榜。
黄村乡黄泥墩村位于丽水市区东北方向,距市区12公里,由5个自然村组成,全村总人口1158人。2014年,该村在全市首创“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形成了以党建为引领,以阳光票决为核心,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以乡贤智囊团为支撑的乡村治理高效路径。2018年,莲都区党委政府将“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誉为“黄泥墩经验”并全面推广,实现全区208个行政村全覆盖。
2019年,“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入选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并写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黄泥墩村也先后荣获省级民主法治村、丽水市生态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黄泥墩村在村级办公场所内设立村务管理议事大厅,并依托村综治中心,围绕村级事务管理,专门设置议事箱、议事窗、议事群等,搭建村务管理议事平台。村党组织依托议事平台收集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乡贤需求,分类进行梳理,研究提出票决事项议案。
实施票决制以来,黄泥墩村通过吸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企业家以及模范人物代表等乡贤,成立了由23人组成的乡贤智囊团队,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提议、监督与决策。同时,聘请法律专家担任村级法律顾问,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审查团队,明确规定纳入票决内容必需经法律顾问审查,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八年间,共票决村级重大事务90余项,在项目建设、扶贫救济、村资产管理中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