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王轩宇 文/图
本报讯 “专业机构对这批养殖石蛙做了DNA鉴定,它们不仅能迅速融入原先的种群生态,而且不会造成基因污染。”日前,松阳县检察院将200只养殖石蛙放归山林,以修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
2020年5月,松阳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钱某某非法收购棘胸蛙、华南兔等野生动物,在其经营的餐厅加工销售。松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某承担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款67340元。
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在案件办理中如何真正保护野生动物的多样性?为破解这一难题,承办检察官提出以放生养殖石蛙的方式替代部分赔偿款的方案。
随后,松阳县检察院找到专业机构,对这批放生的养殖石蛙作了DNA鉴定。鉴定结果确认:养殖石蛙同野生石蛙的遗传背景一致,回归自然后可以迅速融入到原先的种群生态中,且不会发生基因污染问题。
“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弥补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才是我们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承办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松阳县检察院不断探索多样化的生态修复方式,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基础上,探索创新放生石蛙模式,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