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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林鑫 吴为君

  本报讯 “刷单”“跑分”等兼职广告,常常刷屏网络。有人贪图小利,听信骗局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以为自己在兼职赚取佣金,却不知背后已经涉及赌博、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特大网络“跑分”案,3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

  “我还是在校学生,之前为了在假期赚取生活费,抱着侥幸心理参与网络‘跑分’的事情,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吴某后悔不已。

  吴某是这起特大网络跑分案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胡某某伙同林某某、邱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组织周某某、叶某某、吴某某等37人使用自己以及他人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利用相关“跑分”平台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从中获利,涉案资金高达5.8亿元人民币。

  今年6月,吴某等37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至庆元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理查明,本案主犯叶某某,利用相关支付结算平台,组织身边的同学、亲戚从事“跑分”活动,利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办理虚假营业执照,注册空壳公司进行非法转账。起初,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叶某某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对其犯罪事实并未如实供述,但在检察官列举出的海量证据面前,叶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院审查发现,本案3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不少是在校学生、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等人员。这类群体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的37名犯罪嫌疑人根据涉案情节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在校学生、被雇佣人员、涉案时间短的涉案人员,探索与其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办案方式和处理原则,并召开联席会议,同庆元法院、庆元公安明确以涉案金额为量刑标准,同时参考嫌疑人其他犯罪情节,商定判处刑罚的标准条件。最终对其中因涉案时间较短、情节轻微的9人作不起诉处理。

  2021年11月2日,该案在庆元县法院举行公开庭审。庆元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叶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其余人员则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不等。

  ■检察官提醒

  一、“跑分”,实际上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二、“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受到法律惩处。

  三、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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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88931.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