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元 吴永飞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已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正式进入国家立法程序。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猖獗,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唯有司法机关守正创新,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规政策灵活精准,方能显示出精准“滴灌”在打击、防范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
精准“滴灌”主要体现在打击、防范和法规政策导向上。打击上,要构建全面有效的打击、防范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合作研发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灵活利用大数据,推进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司法实践表明,制定一部专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是当前司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的迫切需要,此举有利于明确打击、防范反诈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推动形成司法机关反诈、行业阻诈、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防范上,要着力解决通信“实名”不“实人”的问题,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公安机关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
在精准“滴灌”更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还要求司法机关和各金融机构摒弃各自为战观念,把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对金融、通信、市场监管、互联网、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而言,要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决不能出现“一阵风”或陷入相关机构空转的怪圈。
此外,还要做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提高打击效能,护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同时,还要求司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要用好刑法、网络安全法就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和新出现的问题,“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有关司法解释和政策适用等问题规定,为司法机关有力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加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
此外,针对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尤其是当前人员跨境流动性强,公安等相关部门应积极稳妥推进快速联络工作机制和执法司法合作,共同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