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服务帮办

龙泉法院“共享法庭” 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

  □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邓春花 陈晓奕

  本报讯 近日,在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共享法庭”内,某村发展互助会与同村村民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村口就地化解,让矛盾纠纷不出村。

  村民叶某曾以种植蔬菜为由向村发展互助会借款40000元,并签订了资金互助会借款合同。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叶某却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村发展互助会经多次催促还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组织与村民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村发展互助会股东众多,对是否同意调解及调解方案,众股东难以形成统一意见,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更加有效、妥善化解该起纷争,让纠纷化解在源头,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街道调解员合力调处,由于2名调解员前期已做大量劝导工作,此次双方当事人各自意见、诉求充分表达后,最终同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叶某表示自己愿意努力还款,但因还款能力有限,只能分期履行,村发展互助会体谅叶某的不易,接受了分期还款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就分期返还借款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日,该院借助“共享法庭”普法阵地,还就地开展“家门口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教育真正送到群众“家门口”。

  据悉,今年以来,龙泉法院不断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实现19个乡镇(街道)“共享法庭”全覆盖,积极将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持续提供高效、便利、智能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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