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区

  □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季颖颖

  本报讯 9月24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和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区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治理行动,一家培训机构被要求整改。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各个培训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是否齐全,宣传展板、师资信息公示等广告宣传内容是否规范进行排查,并向各个机构宣传“双减”相关政策,要求限时自查自纠。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市区某商场3楼一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该机构经营场所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当场责令他们进行整改清理。执法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店店长一一指出,并责令一同整改清理。

  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重点治理5类情形:违反“双减”文件规定,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含有夸大培训效果内容的校外培训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发布含有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内容的校外培训广告;含有其他违法情形的教育培训广告。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等行为的监管,10月15日至11月底,将对拒不整改、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违法广告进行执法整治,全力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广告环境。”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陈旭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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