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了停车场的背后,是丽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实现全省“十二连冠”。
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37元,增长7.8%,增幅连续12年全省第一。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2394元,增长15.5%,增幅连续5年全省第1。放眼全国,丽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跻身全国地级市前40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开数据,2007年中国农民人均收入为4140元。这一年,丽水农民人均收入为3869元,不到浙江省平均数据的一半。即使与全国平均数相比,丽水也还差着200多元。
短短十多年,丽水农村迎来天翻地覆般的发展。
丽水市域面积80%以上是农村,近七成人口是农民,农业占三次产业比重较高。自撤地设市以来,丽水通过坚定不移开展强“三农”、惠“三农”、重“三农”工作,实现了农业繁荣发展、农村焕然一新、农民安居乐业,农业经济实现了从传统粗放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的历史性转变。农业品牌建设取得突破,“丽水山耕”成为闪亮“金字招牌”。我市成为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市、全国首个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
在历史浪潮中迎头赶上,我市农民生活实现了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跃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芝麻开花节节高”,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000年的3.07降至2.05。
特别是近两年来,丽水提出以负责任的高质量确保全面小康攻坚实现高水平,用前所未有的大力度打响精准脱贫解困攻坚战,历史性地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年总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年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家庭、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四个清零”。通过“大搬快聚”帮助10.8万山区群众搬出大山、融入城镇,实现了富民安居“双丰收”,为丽水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