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刘璐媛
本报讯 购置物品需要货比三家,实施盗窃还要“货比三家”却不多见。9月10日,松阳警方通报了一起盗窃案件,男子酒后连续盗窃两辆电动车被行政拘留7天。
据了解,9月4日下午,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连续接到报案,同一个地点,两位市民的电动车被盗。
经过查看电动车停放地点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是一名身着黑色T恤的男子将两辆电动车开走。9月8日,民警锁定并依法传唤盗窃违法人员徐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当日徐某某喝完酒在回家途中看到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后起了“歹念”,没曾想偷的却是一辆把手有轻微晃动的车。“反正偷了也就偷了,干脆偷一辆好骑点的。”于是,徐某某折返再次实施盗窃行为。
最终,徐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