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互动

雨天行车溅水 一车主被罚200元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昭惠 雷刘健

  本报讯 你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小心翼翼地绕过水洼行走或骑行时,忽然被疾驰而过的车溅了一身水。近日,莲都交警部门就处罚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据了解,9月7日晚,一位市民报警反映,当晚他骑电动车经过市区东港路与长虹街路口的积水路段时,一辆黑色小车突然快速驶过,溅了他一身水,一同遭殃的还有其他几位过路市民。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该路口因为暴雨积水严重,路边的非机动车道已被淹没。经过该路口的电动车、摩托车纷纷绕到机动车道右侧积水较少的路段行驶。正当几位骑电动车的市民小心翼翼避开水洼前进时,一辆黑色小车忽然快速驶过路口,瞬间飞溅的二三米高水花将他们淹没,直接就给他们洗了个泥水澡。

  接警后,民警通知小车司机洪某到水东中队接受处理。最终,洪某因驾车经过积水路段未减速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雨天行车一定要控制车速,一方面要减速不让水花溅湿行人,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出现险情。如果市民遇到行车溅水,可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或者处州晚报热线(2151666)反映。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1-09-13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81441.html 1 3 雨天行车溅水 一车主被罚2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