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民生

  □ 记者 谢佳俊 文/图

  近日,晚报和晚报官微刊发报道,讲述了南城综合福利院的爷爷奶奶们受流浪猫困扰,引发广泛关注。其中,60位读者在晚报官微留言区留言提出建议,同时有1300余位读者通过晚报官微参与问卷调查。超过60%的读者认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小区流浪猫的管理。

  读者:

  管好流浪猫不是一件小事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很多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小区存在流浪猫泛滥问题,管好这些流浪猫不是一件小事。记者梳理发现,开放式老小区问题更加明显,而流浪猫主要带来三个问题:一是随处乱拉猫屎,经常就拉在居民柴火间门口或是楼道里;二是猫咪们带来了很多跳蚤,不少居民都被跳蚤咬过,甚至有人还因此过敏得了皮肤病;三是猫发情时半夜嚎叫,影响市民休息。

  “我家柴火间也有很多流浪猫,带来很多跳蚤,一进去脚上就密密麻麻的好可怕。”微友“寻梦”说。“天宁工业区和灯塔小区的流浪猫问题都比较严重,尤其是猫晚上像小孩子哭似的叫声很吓人。”微友“源”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诱捕集中管理,绝育杀虫等多种方式给予处理。

  超过60%的读者认为,流浪猫已经对小区生活产生了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陈荣富是研究跳蚤的专家,由于流浪猫身上往往携带有大量跳蚤,他对市区的流浪猫关注已久。“流浪猫之所以繁殖速度快,很大原因是生存条件适宜,食物来源比较丰富。”陈荣富说,流浪猫身上孽生的跳蚤叮咬人后,严重的会传播疾病,“如果能够加强管理,定期杀虫,对城市的卫生和市民生活都是有益的。”

  “猫咪虽小,但是管理起来涉及到知识普及,科学管理,考虑不同群体的顾虑感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民曹先生说,希望能看到相关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担当,早日解决这个事关民生的小问题。

  相关部门:

  尚无有效手段管理小区流浪猫

  那么,流浪猫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呢?记者走访发现,一批正在改造的城中村附近流浪猫问题更加突出,府前社区便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为此,记者联系了府前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蓝儿。

  “我们居委会办公楼附近还有好几只流浪猫呢,也时不时出来撒野,而且附近的老小区楼房密集,猫屎和跳蚤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蓝儿苦笑着告诉记者,他曾多次接到居民投诉流浪猫的事情,也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去年还向区人大提交了一份关于给流浪猫绝育的提案,但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方式。

  “流浪猫数量很多,真要管起来可不容易,而如果简单粗暴地大批杀掉,那肯定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蓝儿说。

  昨天,记者向市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个单位部门反映过情况,但一圈问下来,各个部门都表示流浪猫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或没有特别有效的管理手段。

  “我们曾接到过一些关于流浪猫的投诉,每次执法人员都会到现场处理,但因为流浪猫警惕性高,我们实在抓不到,只能驱赶,起不到良好的效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流浪猫越来越多的源头是弃养,但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很难对养宠人进行约束,“我们也呼吁加强立法,像对待流浪狗一样出台专项管理规定,通过办证、免疫等手段对养宠人和流浪猫进行约束和管理。”与此同时,不少市民建议可以学习上海整治流浪猫的做法,给市内的流浪猫做绝育手术,对定点区域内的野猫进行逐个捕捉、绝育、放归,而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解决流浪猫问题的有效方法。“但由谁牵头,费用从哪里来?这是一件很难落地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通力配合。”一名长期从事小动物救助的志愿者如是说。

  晚报智库专家:

  加强立法明确对流浪猫的处置措施

  处州晚报新闻智库专家、丽水市委党校社会文化教研室主任谢炳麟认为,流浪猫存在卫生问题,加上窜扰居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需要进行管理。但目前流浪猫管理也存在一定困难,例如数量多、抓捕难等问题,如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则需要有大量的经费。

  谢炳麟建议,流浪猫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地方立法,特别禁止居民随意遗弃家猫,明确规定对流浪猫的处置措施;二是设立流浪猫收容站;三是由专业人士定时实施抓捕,交由收容站实施免疫、喂养;四是鼓励爱心人士、公益组织、动物保护组织等从流浪猫收容站认养;五是加强家猫防走失措施例如挂牌等,畅通走失猫的认领渠道,避免一时走失的家猫成为流浪猫。

  “管理好流浪猫体现对动物的爱心,对生命的尊重,更体现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谢炳麟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在全社会培育保护动物的理念,能更好地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流浪猫的收容、喂养、管理,还能使生活环境更加卫生,社会管理更加有序规范。”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1-09-02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80061.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