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杂谈念白勺

  □ 莲都 林华斌

  商家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随意挤占公共空间,换来的不仅是市民的埋怨,还有执法部门的立案处罚。从中东路水果店被顶格处罚1000元到解放街20余家电瓶车销售商铺被查,再次证明商家乱摆乱设、占道占位经营、随意挤占公共空间是一种城市顽疾,需要持续发力进行长效管理;同时也彰显出有关部门管理好市容市貌的决心与信心。民生无小事,本报一直进行着相关的报道。

  这些违规商铺,他们喜欢与城管执法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正是这种“低成本”违规,让一些商家相互效仿、相互攀比,助长了沿街商铺动不动就将店门前的公共区域当成自家“自留地”的风气。他们在人行道白色线内摆满了自家的商品,还把“摊子”延伸到非机动车道上,店门前空地更是随心所欲的“修理厂”。不管是新车拼装,还是旧车返修,统统都进行室外“作业”。

  众所周知,这样的占道经营、抢占公共空间,其危害并不小。他们把新车、旧车、报废车摆在人行道停车位上,让街面变得拥挤不堪,有些地段甚至像车辆垃圾场一样,有碍观瞻。

  城市公共空间,需要全体市民共同维护。依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对违规者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济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以此约束沿街商家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做到利己利他的“双赢”发展。

  商家自律经营是关键。不管是何种店铺、何人经营,只要违反了有关规定,就要受到惩罚。作为新时代的经营者,知法守法是必须的素质。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永远是生意成功的法宝。

  与此同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多些“硬气”。对敢露头的侥幸者要坚决敢打,毫不手软地把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儆效尤。借助现代高科技技术手段,密切关注沿街动态,只要有预警就要第一时间跟进。唯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丽水城的公共空间,还广大市民一个舒心自在的生活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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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79937.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