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热线互动

龙泉一合作社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

  □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邱哲

  本报讯 “我自愿认罪认罚,也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今后我一定合法经营,对每一车收购的木材都查验林木采伐许可证,绝不破坏生态环境。”近日,在龙泉市检察院召开的廖某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作出承诺。

  廖某在浙江省龙泉市经营着一家食用菌菌棒合作社,由于生产菌棒需要阔叶树作为原材料,他会向农户收购木材。然而,在2019年4月至10月期间,廖某却在未按规定查验林木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先后收购滥伐的阔叶树用于菌棒制作,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案发后,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10000元。该案被移送至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1-09-01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79905.html 1 3 龙泉一合作社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