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吕云兰
因为未来孩子的冠姓权,谈了6年多的小情侣闹分手。近日,处州晚报开展讨论孩子的冠姓权,也就是说二宝可不可以随母亲姓。姓氏问题的落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碰到。我的一个朋友,她有两个孙子,她也同意孙子随媳妇姓一个,但是她的儿子执意不肯。随母亲姓一个,女方父母带孩子也心甘情愿一点,朋友的儿子反正不给女方姓,最后只是将父母的姓都取作名字,这样解决。我的亲家也是两个女儿,我的想法,跟随媳妇姓一个也未尝不可,可是亲家可能考虑到某些问题,说两个女儿嫁出去,一个都不要跟他姓,像这样宽宏大量的也确实难能可贵。
我们平时也经常会讨论姓氏这个问题。我始终坚持:孩子的姓氏不过是个符号而已,跟母亲姓完全可行。
首先国家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公民理当遵守国家法律。再说孩子既然是父母两人爱情的结晶,遗传着父母的基因和血脉,怎么就不能随母亲姓呢?
第二,文明社会要摒弃落后的封建传统观念。姓氏一定要跟随父姓,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的观念作祟,也是男女现实极度不平等的突出表现。男方、男方家族,男权社会不能仗着某些封建陋习而自私自利,文明社会可以提倡随女方姓。
第三,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冠女方姓也是合情合理的。独生子女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放开二孩了,有两个小孩了,给女方姓一个,这是比较和谐平等的。在生育孩子的过程中,女子承受生理上的痛苦而生出的孩子,不能随女方姓,难道女子就只是生育的工具,而没有冠姓权,这对女性公平吗?
综上所述,两个孩子男女双方各姓一个应该是最佳的选择。社会是进步的,婚姻生活和谐健康,家庭和睦向上,家庭成员互相尊重理解,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