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戴晓静
本报讯 “签完了《个人债务重整协议书》,我的生活终于能恢复正常了。”近日,通过庆元法院协调,由12名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生效,让债务人吴某如释重负。
根据协议内容,负债173万元的吴某,在履行债务期间可以正常乘坐飞机、高铁,但高消费仍受限制,他也将在重整方案通过后六个月内向普通债权人清偿债权本金的50%。
“70后”的吴某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职业前景。但前些年因为妻子生意失败,吴某一家欠下大笔债务,随后被多名债权人告上法庭。
法院推出“个人债务重整”举措后,吴某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吴某有稳定收入,存在重整可能,符合个人债务重整的条件,依法裁定受理吴某的申请。
“个人债务重整给予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次生活重启、经济重生的机会,又通过缜密的程序、严格的适用标准,杜绝恶意债务人借助个人债务重整程序逃避应履行的清偿义务,是一次有益的积极探索。”庆元法院院长黄明说。
截至目前,庆元法院引入管理人开展个人债务重整,在消化执行案件的同时,为12名未起诉或未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实现了债权,实现了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