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报刊发了《一万多元的床上用品寄丢了,快递公司称只能“按斤赔偿”》一文,报道了家住青田县城的市民徐阿姨寄了一单国际快递,货物价值11519元。谁知快递寄丢了,快递代理商“安达国际”却表示:行规是“按斤赔偿”,只能按照20元/公斤的标准共赔给徐阿姨1600元。
晚报记者介入后,快递代理商表示申请到了40元/公斤的赔偿标准,并且退还运费,此外还愿意多出几百元,一共赔偿3000元。但这一方案让徐阿姨一家人难以接受,“我们没有任何过错,为什么无缘无故蒙受了这么大的损失?”徐阿姨表示,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并找了律师,准备提起诉讼。
家住市区的汤女士,同样碰上了快递被寄丢的情况。幸运的是,汤女士选择了官方渠道寄出快递,在记者的帮助下,她获得了全额赔付。12月18日,晚报刊发《寄丢1700元的毛衣,市民获得全额赔偿》一文,详细报道了此事
同样都是寄丢了快递?为何结果大相径庭?快递寄丢了到底应该怎么赔?记者采访了部分读者,并咨询了律师和相关部门,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