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非常感谢检察院,为我争取了司法救助款,这笔钱解决了我们治病吃药的经济难题,真是雪中送炭啊!”76岁的申请救助人王某某激动地说。
12月16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来到遂昌县北界村王某某家中,给这对七旬老夫妻送来4万元司法救助金。
王某某和妻子严某某热情地出门口迎接,并拿出自家种的柑橘和茶叶招待客人。提起23年前儿子遇害一案,王某某不禁哽咽:“这么多年,我日夜难寐,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遇到这样的悲剧。”
1997年,申请人王某某18岁的儿子被吴某某杀害,事发前吴某某是王某某长女的男朋友,因借钱、结婚等问题与王某某家发生纠纷,于是怀恨在心,杀死王某某的儿子后,吴某某长期潜逃在外。
今年4月22日,化名“张某某”潜逃至福建省宁化县石壁镇官坑村的吴某某被抓获归案。11月5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严某某经济损失630000元。
“每年清明节,老人家都会来所里坐坐,问一问案子的进展。”北界镇派出所民警说。时隔23年,承受丧子之痛的老父亲终于等来正义的判决,但却没拿到一分赔偿款。拿到判决书后,王某某找到检察机关,反映了自己的困难,希望能获得帮助。
丽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接访王某某后,经初步核实,认为其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应予受理,并由院领导亲自办理该案。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多次来到王某某所在乡镇、原办案机关进行走访。经工作查明:吴某某犯罪后逃亡在外,没有稳定收入,在原户籍地也没有任何房屋等固定资产和其它财产。而吴某某父母均已亡故,其他亲属也不愿为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至今分文未付。
王某某是一名退伍军人,服役期间多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68年退伍后回到农村生活,儿子死后,三个女儿相继结婚,但日子都不富裕。多年来夫妻俩主要依靠王某某的退伍军人养老保险金生活,但两位老人年迈多病,需要长期吃药,家庭经济实属困难。
综上,丽水市检察院认为申请人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从快办结了该案,在司法救助款落实后,考虑到申请人年迈多病且行动不便,办案领导亲自前往王某某家中,为他发放司法救助金。
“谢谢你们专程来看我,让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虽然天寒地冻,但我心里很暖。”接过司法救助金后,王某某动情地说。
今年是我国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丽水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提出的助力脱贫攻坚六项具体措施,将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司法救助对象,以及残疾人,退伍军人、未成年等特殊对象,以司法救助工作为主体,借助社会力量,变“一次性”为“长效性”,变“输血”为“造血”。
据了解,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1件,发放救助140件,共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00多万元,办理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90.5%。值得一提的是,庆元县院对军属蔡某某的司法救助案和景宁县院对少数民族对象钟某某的司法救助案先后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