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微友“情绪低落”:只要达到起付线,所有药品都能报销吗?
答:并非如此,“浙丽保”配套建立两个清单:一是准入清单,将尚未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但疗效明显、价格适宜、适用范围明确的目录外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浙丽保”保障范围;二是负面清单,将存在滥用倾向的、疗效不明确的主要起滋补保健、整形美容用途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纳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费用不纳入“浙丽保”保障范围。未纳入负面清单的治疗性药品、医用材料可纳入“浙丽保”保障范围。
微友“薄荷梦”:今年我已经参保了“浙丽保”,下年度会自动扣费吗?
答:只要您参保时阅读并同意“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和“医保个帐支付授权书”的,下一年度在您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的情况下,系统会在“浙丽保”规定的缴费期内,通过医保个帐或本人社保卡自动扣除保费金额。
微友“舟而”:用微信怎么缴费?
答:微信缴费通道目前尚未开通。
微友“时光不老”:为什么我缴费时,系统提示手机号码错误?
答:可能是因为您现有的手机号码与医保系统预留号码不同,如果是这种情况,请抓紧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职工信息变更”或“城居信息变更”更改手机号码,或到当地医保部门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手续。
微友“不如下雪”:“浙丽保”的报销比例是固定的吗?
答:“浙丽保”实行梯次报销比例: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累计20万(含)以下的部分(扣除起付线费用),报销75%;20-50万(含)的部分,报销85%;50-100万(含)的部分,报销90%;超过100万的部分,报销95%,不设封顶线。
微友“凉凉”:我已在浙里办帮家人成功参保“浙丽保”,但家人又自己去办理参保,会造成重复参保吗?
答:不会重复参保,系统会控制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