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热线互动

非法制造销售管制刀具 龙泉一刀剑厂被重罚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钟李佳 叶斌

  本报讯 近日,龙泉一刀剑厂非法制造、销售管制刀具,被处罚后拒不改正,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11月19日下午,龙泉市公安局剑池派出所发现龙泉市钱钱刀剑厂有非法制造、销售管制刀具的嫌疑,且该厂未到公安机关备案非法制造管制刀具200余把,为此,民警当场没收全部管制刀具,并将钱钱刀剑厂依法取缔。

  然而,11月26日,剑池派出所民警发现,该刀剑厂在被公安机关处罚并取缔后,仍未吸取教训,在被取缔厂房内继续加工、销售管制刀具,且仍未按照规定对管制器具做电子追踪标识。

  随后,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60余把管制刀具。经查,该刀剑厂负责人蒋某在明知该厂已被公安机关取缔并限期整改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拒不改正,在被取缔点继续生产、加工、销售管制刀具,且仍将未做电子追踪标识的管制刀具进行销售。

  11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龙泉警方对该刀剑厂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刀剑厂主管人员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0-12-02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36253.html 1 3 非法制造销售管制刀具 龙泉一刀剑厂被重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