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酒后不开车,千万莫侥幸。这不,松阳一男子以为喝点啤酒开车没事,结果便栽了个大跟头。
11月30日中午,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松阳瓦小线路面设卡检查交通违法行为。11时50许,胡某某驾驶浙G开头牌照的小车被拦下检查,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检测仪显示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已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胡某某在松阳县南城某工地工作,当天中午,他在工地宿舍吃午饭时喝了两杯啤酒。饭后,他驾驶小车去附近农村商店买材料。本以为工地离农村商店只有一二公里,不会出什么问题,结果出发不到5分钟,就被交警抓个正着。
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胡某某于2015年1月曾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2020年6月才重新考取。最终,胡某某因再次酒驾,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