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开走我的车?”
“这是我们公司租出去的车,现在我们要收回。”
9月底,一起因汽车归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引起了缙云警方的注意。有群众报案称:一群自称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的陌生人要将自己的车开走。而汽车租赁公司方则称,车子属于公司所有,因租车方没有给付该月租金,所以要收回车辆。
“车子是谁的?”
“是我的朋友杨某抵押给我的。”
“租车的是谁?”
“杨某。”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事双方口中的杨某又是谁?
一连几个月,缙云县公安局接连接到多起类似报案,案件情况大体相似,而所有报案都与一个人有关——杨某。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案件的关键人物杨某及其背后的故事逐渐浮出水面。杨某,1989年出生,缙云人,自2019年起,先后在杭州、金华、衢州等地多次租赁高级汽车,并将这些汽车转移回缙云抵押变卖,涉及车辆60余辆,资金2000余万元。
2020年10月5日,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缙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在之后的审讯中,杨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杨某原本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但因公司经营不善欠下了巨额债务。2019年,为快速敛财,他以“前来租赁的客户太多,公司存车不够,需调度”为由,先后在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批汽车,这些汽车主要以奔驰、宝马、奥迪等中高端“豪车”为主。
随后,杨某又以“身边朋友公司周转不灵,将豪车抵押给他”为幌子以租来的豪车抵押,向身边亲友借款,获取大量资金。
第一次成功后,杨某发现租车公司和借款人均未发现其中的猫腻,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这钱来的太快了,当时就想用这个方法多套点钱。”杨某说道。于是他接连作案,先后采取相同的手法进行诈骗,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而杨某从朋友手中借到的钱除了支付自己的日常开销,绝大多数都用来交了汽车租赁的租金。以其中一辆奔驰轿车为例,租金每月9万元,杨某用其抵押了27万,抵押的钱只够交三个月的租金。很快,杨某陷入“拆东墙,补西墙”但根本无法还上本金的圈子里再难抽身,直到事情败露……
在后续的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这个到处“行骗”的杨某竟是数年前一起汽车租赁纠纷的被害人。据民警回忆,当时杨某的汽车租赁公司出租了一辆汽车,这辆汽车被借车人擅自用于抵押借款。“当时案件的情况与现在杨某犯案的过程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杨某从几年前的被害人变成了如今的嫌疑人,这让我们十分惊讶。”事到如今,杨某十分后悔但已是枉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截至目前,缙云县公安局已经查明涉案车辆60余辆,广大群众若有类似遭遇,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汽车租赁手续时,要认真审核承租人的身份,审核其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是否合法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或驾驶证骗取车辆。同时,抵押人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要对车辆等抵押物进行认真审查,可到车管所核实抵押物来历等情况,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通讯员 吴敏超 樊益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