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樊文滔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丽水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实施以来,9个县(市、区)均已宣布销号,并在10月30日全部通过市级复核,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农村饮用水三年达标提标行动连续三年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我市已建设完成农村供水工程1917个,新增达标提标人口109.3万人,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7.8%,建设项目数居全省第一。
为了确保让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到“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我市强化水源地保护、实施古井水源保护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县级统管机制,全市每年落实县级统管经费1.2亿元,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从71.35%提升到93.61%,超过省定90%的要求。
“我们还坚持政府补贴和市场化收费相结合,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对低收入农户等特殊对象实行水费优惠支持,解决了116753位低收入农户饮水的安全问题。”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还对农村饮用水工程未覆盖的农户采取加装净水器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不落一村、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从4159个调整到3452个。其中,日供水规模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33个,200—1000吨规模供水工程从101个增加到196个,200吨以下小型供水工程从4025个减少到3223个,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