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夏金地 通讯员 胡昌清 叶志明
本报讯 “感谢您救了我的命,我一辈子不会忘记您的救命之恩!”小蓝听说救命恩人陈海港在万地广场,特意买了鲜花写了祝福卡片,跑到现场给了陈海港一个大大的拥抱……
11月21日下午,丽水市、区两级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正在市区万地广场开展浙江省第五个“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
在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将见义勇为条例条规、见义勇为基本知识等宣传手册,以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治安防范宣传手册摆上展台,发放给过往市民。同时,一批精心设计制作的见义勇为宣传展板竖立在现场。
活动现场,有两位丽水“平民英雄”被群众团团围住,他们分别是奋不顾身跳河救人的退伍军人陈海港;不顾个人安危徒手去抬砸向孩子的玻璃门,保护了孩子的陈剑。
今年9月1日下午1时许,家住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咸宜村的陈海港到溪边捡石头,突然听到有人在喊“救命”。危急时刻,他立即冲过去,在确定溺水者位置后,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跳进水里,快速向溺水者游去。
陈海港用尽全力将他拉上了岸,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利用在部队学到的急救知识,对溺水者进行心脏胸外按压、人工呼吸,为医生争取了救治时间。在医生赶到的时候,溺水者已经恢复了心跳和呼吸。
陈海港是一名退伍军人,他于2009年应征入伍,于2014年退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异,曾荣获优秀士兵称号,并在2015年参与过雅溪镇里东村山体滑坡救援。今年9月,陈海港的救人行为被莲都区公安分局确认为见义勇为。
当听闻自己的救命恩人在现场,被救人员小蓝特地赶来,他要再当面谢谢“英雄”。
“小伙子好样的,真是好人,好人有好报!” 66岁的蒋大爷现场听了两位“平民英雄”的事迹介绍,竖起大拇指感慨地说。
“妈妈……以后我长大了也要向这两位英雄叔叔学习,做一名英雄。” 徐女士带着7岁小朋友也来到现场,小朋友拉着徐女士的衣角。
另一位“英雄”陈剑今年6月学校刚毕业,在丽水市一家单位上班。
2018年6月15日中午11时40分许,陈剑和同学一同来到学校对面的一家麻辣香锅店里等待就餐时,发现店里的玻璃门倒下来,将要砸向在下面玩耍的男孩。
陈剑迅速跑去抬玻璃门,男孩顺利得救,但他的右手臂动脉和两处肌腱被破碎的玻璃割伤。
2018年6月底,莲都区公安分局确认了陈剑的行为为见义勇为。2019年8月,丽水市人民政府给予陈剑记二等功一次,并授予“丽水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这几年,我们丽水涌现出了很多见义勇为英雄,仅仅今年丽水市公安机关就确认了20起见义勇为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他们救起了17名群众,也就是挽救了17个家庭。他们的事迹非常感人,行为令人敬佩,他们都有一颗善良和勇敢的心,这种舍己救人的品质非常值得弘扬和宣传。” 丽水市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胡为平说,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宣传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英雄、感恩英雄的良好风尚,同时,也希望大家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