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
100元/人/年(2021年度)
保障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购买资格:
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
1.8万元(其中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
保障范围: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清单管理要求的费用)。
报销比例:
实行梯次报销比例,不设封顶线。纳入报销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扣除起付线,累计20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为75%;20万—5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万—10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5%。
“浙丽保”缴费方式
11月17日0时,“浙丽保”缴费通道正式开启,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保。
1.短信参保
市医保局将分批次向参保群众发送“浙丽保”参保缴费短信。当您收到短信后,可点击参保链接,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
2.“浙里办”APP参保
通过“浙里办”APP进入医保专区首页,选择“浙丽保”参保缴费。
3.扫二维码参保
使用支付宝扫“浙丽保”二维码,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
4.POS机参保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POS机参保缴费。
5.农商银行柜台参保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农商银行柜台参保缴费。
“浙丽保”亮点多多
一是人人可参保。
我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保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体现政策的普惠性。
二是群众买得起。
2021年保费为100元/人,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
三是大病高保障。
起付线1.8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梯次提高,最低报销比例有75%,最高报销比例9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四是缴费同步办。
职工授权同意后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参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部分可通过家庭共济为直系亲属购买“浙丽保”;城乡参保人授权同意后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保费,也可通过浙里办、微信、支付宝、短信平台等渠道为自己或者近亲属参保缴费。
五是结算不跑腿。
“浙丽保”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在我市实行“一站式”刷卡结算,参保人无须持发票等资料申请报销。
六是扶贫资助保。
对于全市困难人员(特困、低保、低边),由当地政府出资为其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