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丽水交警了解到,10月12日以来,丽水交警开展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三轮车违法载人1206起,13人被行政拘留。
10月22日上午,吴某北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2名乘客出行,车子行驶至开发区成大街水阁派出所门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吴某北因无证驾驶及违法载人被处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金600元。
10月23日上午,陈某举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4名乘客,行驶至丽水开发区丽浦线路段时被交警查获,陈某举因无证驾驶及违法载人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600元。
10月25日上午,宁某意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2名乘客出行,车子行驶至莲都区两龙高速富岭连接线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宁某意因无证驾驶及违法载人被处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金600元。
丽水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介绍,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设计使用的功能就是载货,能且只能乘坐驾驶人一人。三轮车构造独特,车辆的操控性差,如果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转弯或者变向,极易导致车辆侧翻。此类交通事故多是发生在急弯、下坡等路段,或者是车辆变向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三轮车一旦发生事故,车辆侧翻或者受到猛烈碰撞,乘员就全被甩出车外,与地面或者其他硬物撞击,导致人员伤亡。
“三轮车违法载人严重危害着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严管严查!”陈昭惠表示,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轮车(含经鉴定属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且搭载乘员二人以上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和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