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杂谈

昂首挺胸大步走,过马路时不低头

  □ 遂昌 唐诗奕

  随着电子数码产品的普及,智能手机已经成为绝大部分人离不开的物品。智能手机大大便捷了我们的生活,但过于依赖它,使用时间过长,也给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减少因看手机而发生的意外事故,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对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的行为明确规定了惩罚措施。据晚报报道,莲都交警大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已经对横穿道路时看手机的行人开出了首张罚单。

  条例明确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有看手机、嬉闹、攀爬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影响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全市交警部门启用各路口的视频监控,一旦发现开车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自动进行抓拍。据晚报记者调查采访,绝大部分市民都非常清楚该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但还是有不少人没有按照要求去做,马路上的“低头族”依然屡见不鲜。

  走路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是非常危险的。许多人之所以走路时还放不下手机,一方面是自己养成了时刻看手机的习惯难以改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自己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认为斑马线的路程并不长,走走也就只需要几十秒的时间,而且机动车会让行,看一下手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实际上,很多事故都是源于粗心、马虎、不在意而导致的,在很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按照相关的交通规则进行操作,那么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虽然处罚的金额并不高,但条例出台与实施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每一个市民都能够将自身的安全当回事。毕竟我们不能心存侥幸,有些风险我们无法承受。我们常说人要往前看,不能轻易回头。其实走路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过马路的时候就好好地看路,等过了斑马线再看手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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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31371.html 1 3 昂首挺胸大步走,过马路时不低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