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40分,记者跟随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来到市区城北街(紫金路至宇雷路段),进行机动车不按停车位指示方向停放专项整治行动。
9点43分,执法队员看到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停在人行道上的停车位内,然而车头却没有按照车位内箭头的指示方向停放,当即拍照取证,并开具了机动车不按停车位指示方向停放的首张罚单。
“今后,停车的时候一定要按停车位里的箭头方向停放,不然就算停在车位里也会被处罚。”据岩泉执法队队员饶奎峰介绍,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主要街道和重点公共区域内,机动车不按停车位的指示方向停放,按规定可以处罚五十元。
记者从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获悉,在昨天上午一个半小时的全城整治行动中,共查处不按指示方向停车16起。晚报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将您的爱车规范停入停车位。
整治二
共享单车乱停放
昨天上午10点,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万象执法队市容中队,对辖区内共享单车乱停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记者跟随执法队员,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丽水百货大楼等人员密集、共享单车数量多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
记者发现,大部分共享单车都整齐地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基本做到了有序停车。
但也有一部分区域内,出现了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在位于大洋路489号“丽水联通大洋路旗舰厅”门口的人行道上,10余辆哈罗单车没有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其中还有几辆东倒西歪,十分影响市容。对此,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单车运营方“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并要求对方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
十多分钟后,“哈罗单车”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执法人员向他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市貌,妨碍市民正常出行。”万象执法队市容中队中队长蔡丰华说,今后将对此类不文明现象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如果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的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运营方,并责令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将对相关企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整治三
行人横穿道路时看手机
昨天上午10点10分许,记者跟随莲都交警大队白云中队,来到市区丽阳街与中山街路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午10点25分,市民廉女士站在人行道上,左手拎着水壶,右手紧握着手机,一边等红绿灯一边低头看手机。当红绿灯显示为绿灯时,廉女士通过斑马线,但仍低着头专心致志查看手机内容,直到执勤交警上前提醒,才放下手中的手机。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看手机,违反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莲都交警大队白云中队交警张少杰告诉记者,有部分市民对交通事故抱着侥幸心理,在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总觉得车辆应该会及时避让,却不知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条例》正式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看手机的行为,处以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听完交警的解释后,廉女士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注意遵守交规,最终交警对其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
在此,晚报也提醒市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抱着侥幸在横穿马路、开车时使用手机,以免一时疏忽引发交通事故而后悔莫及。
整治四
行人攀爬通过道路隔离设施
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非要去攀爬隔离栏,选择一条危险的“捷径”,这样的行为实不可取。
昨天上午10点10分,在市区丽阳街星火商城附近,一男一女手里拎着刚刚买的菜,左右查看认为“安全”后,两人一前一后跨过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一路慢悠悠地横穿马路。执勤交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即指出两人的错误行为,并对他们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
而交警刚刚处罚完二人,一中年女子也去“抄近道”。“没有车了,我才走过来的。”该女子一听自己要被处罚,赶忙进行解释,并开始了“表演”:“我没带身份证,也没有钱,随你怎么罚,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不过,最终在执勤交警的教育下,该女子还是接受了罚款1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市区部分路段安装了隔离护栏,目的是防止机动车任意掉头、转向和防止行人横穿马路,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市民随意横穿马路、攀爬通过道路隔离设施不仅违法,而且非常不安全,大家要以此为戒,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今后,交警部门将严查此类攀爬道路隔离设施、随意乱穿马路的行为,一旦被查,交警部门将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整治五
电动车驾驶人不佩戴头盔
昨天上午,在市区丽青路大洋路路口,短短一个小时内,交警们就处罚了近40余名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市民。
“我平时不太骑电动车的,今天偶尔骑一下就忘记了。”昨天上午10点5分,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女士从车子里拿出了一只黄色头盔,尴尬地向交警解释。这位女士说,之前看到很多次骑电动车要戴头盔的宣传,“你看我有头盔的,但一上车又忘记了。”
除了骑车人外,在丽青路上,一位女士虽然自己戴了头盔,坐在后座的孩子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同样被交警拦下进行处罚。“今天急着接孩子回家,一下子疏忽了没给他戴头盔。”这位女士说,交警的处罚让她印象深刻,“以后一定不忘了给孩子戴头盔。”
“你看,我车上都有头盔的。刚才接了个电话,忙着去干活就忘记了。”来自安徽的付师傅,在市区从事空调安装工作。骑着三轮车的他,也因为没有佩戴头盔而被处罚。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在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发生事故,戴头盔与不戴头盔结局大不一样,朋友们,为了您自身的安全,骑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