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麻东君 文/图
共享单车不仅为大众出行提供了方便,还为市民提供了绿色健康的出行方式。如今丽水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共享单车的身影,共享单车已渐渐融入市民的生活。
然而,乱停乱放的、东倒西歪的、横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停在斑马线上的……共享单车“任性”停放,占用车道、人行道、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给市民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还严重影响了市容。
11月1日,《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届时将对共享单车乱停放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科学有序投放车辆,规范停放秩序,加强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清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的车辆,及时维修故障车辆。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不得故意损坏车辆,不得违规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
那么如果违返了该《条例》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呢?答案是最高两万元的罚款!根据《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租赁车辆的经营单位不及时清理随意停放在人行道或者绿地上的互联网租赁车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丽水市区的共享单车停放情况如何?昨天,晚报记者走访市区部分街道和小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