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程鹏鹏
本报讯 为满足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日前,云和县研究制定并出台了《云和县应急救援队伍激励和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等给予奖补。这也是全省第一个县级应急救援队伍资金奖补办法。
据了解,此《办法》适用于在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人武应急分队、消防救援大队、景秀森林消防队、重河湾森林消防队、蓝天救援队、公益救援促进会、龙泉市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以及市应急管理局指派到云和县参加应急救援的其他县(市、区)救援队伍。
《办法》中明确规定,各应急救援队伍每次参加救援后,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救援时间及强度,给予相应补助。
同时,有关部门将每年对云和县景秀森林消防队、重河湾森林消防队、蓝天救援队、公益救援促进会的应急救援队伍的正式队员进行投保,购买10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其切身利益,此外还加保20名不计名救援人员。
该《办法》还针对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演练、救援用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助。对应急救援设备,如机动车、冲锋舟、风力灭火器、油锯等机械投入产生用油,根据救援强度、救援时间长短和加油站实际加油发票进行补助,有效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训练。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他们将充分运用好此项《办法》,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