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9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103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各县(市、区)司法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工作日)。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103名。其中,莲都区15名、龙泉市10名、青田县12名、云和县12名、庆元县10名、缙云县12名、遂昌县10名、松阳县10名、景宁畲族自治县12名。
记者了解到,市级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记者了解到,报名方式分为个人自荐报名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推荐报名。报名须提交材料包括近期一寸蓝底正面证件照6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3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经签名盖章的《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表》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