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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违法,还在朋友圈“举报”自己

广告没打成反被罚

  □ 记者 麻东君

  本报讯 “交警我出发了,超宽,超高。”近日,丽水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朋友圈看到有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图片和视频“举报”自己。

  接到举报后,交警迅速介入调查,很快就找到了视频中车辆的当事驾驶人蔡某某。

  据了解,蔡某某是温州瑞安人,在水阁开了一家不锈钢制品厂,图片和视频中的那个超宽超高的“大家伙”就是他工厂里生产和销售的水箱。蔡某某解释,他在朋友圈发布这条信息的目的是给自家产品打广告。

  最终,蔡某某因“载货超宽超高”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开车上路要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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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男子交通违法,还在朋友圈“举报”自己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23438.html 1 3 广告没打成反被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