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民生

市区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专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请

  □ 记者 蓝倞 通讯员 麻安翊

  本报讯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目前,丽水市区岩泉、紫金、白云、万象、联城等5个街道所在的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和一线公交司机公共租赁住房专项保障工作正式开展。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随时向所在单位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工作年限、自有房屋、企业出资额、信用记录、房改、批地建房等情况,审查合格并在单位公示7天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名单《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稿送至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众路119号)。此后在政策执行年中的2月、5月、8月、11月底前将新增、取消保障的名单送至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在保障方式及保障标准方面,记者了解到,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采用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保障标准按照《丽水市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执行。具体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特定对象(环卫、公交行业)专项保障实施方案》。 申请咨询电话为0578-2610530、2610575、2610568。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0-09-10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23386.html 1 3 市区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专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