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陈冰 蓝海华
本报讯 近日,一驾驶员因没有投保交强险,被处以相当于交强险保额两倍数额的罚款。
9月4日2时30分许,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浙J牌照的小轿车存在车辆未年审、未保险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单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调查,单某所驾驶的车辆是去年购买的二手车,他承认自己因有违章未处理,所以没有对车辆进行年检,但对保险过期却毫不知情。
“保险公司没给我打电话,我不知道保险过期了。”单某不断辩解。最终,民警依法扣留了单某驾驶的车辆。单某应投保交强险的年费是950元,因为没及时投保,他将被处以相当于交强险保额两倍数额即1900元的罚款。同时,因其未进行年检的行为也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